
根据《重庆市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渝科委发〔2015〕129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渝科委发〔2016〕193号)、《重庆市涪陵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涪陵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准入方式筛选出4个项目作为涪陵区第二批创业种子投资基金拟支持对象,经项目单位申报,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审核,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,决定给予“重庆群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”等4家企业创业种子基金免息信用贷款支持,现将拟支持情况向社会公示,接受监督。公示内容如下:
序号 | 企业名称 | 贷款金额(万元) | 贷款期限(年) | 备注 |
1 | 重庆群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| 50 | 3 | 高新技术企业 |
2 | 重庆斯托赛克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| 44 | 2 | 高新技术企业 |
3 | 重庆天华照明有限公司 | 39 | 2 | 高新技术企业 |
4 | 重庆浩珑机械有限公司 | 32 | 2 | 高新技术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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